人间四月芳菲尽,最美时光五月天。“陕亮执行·2024东秦利剑”上半年集中执行活动暨“交叉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正式拉开帷幕。5月15日,活动开展第一天,申请执行人小玉拿到了自己的医药费。
原来,小许在2016年6月开车时与对面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导致车内乘坐人小玉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小玉起诉至蒲城法院,经鉴定,小玉右下肢损伤为九级伤残,右上肢损伤为十级伤残,蒲城法院判决由小许等人支付小玉医药费共计198000元。其中,小许应支付小玉医药费66800元。因小许未能将全部案款偿还,小玉在2019年6月向蒲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请求小许履行判决应支付的医药费。
执行干警传唤小许时,见到了他的父母,发生交通事故后,小许的父母东挪西借,先行支付了小玉医药费40000元。剩余的医药费实在无力偿还。小许没成家,上有八十多岁的奶奶需要赡养,下有上高中的弟弟,前期医药费都是凑来的,家徒四壁,父母实在是没有能力解决。小许因为这事,一个人出去打工,家里也不知道他的行踪,蒲城法院终结了该案的执行程序。
一晃到了2024年5月,小玉再次来到法院,打听到小许现在在蒲城送外卖,有一定的履行能力,申请恢复对案件的执行。为了最大限度减少无谓恢复案件,又能及时查清小玉提供线索的真伪,集中执行第一天,蒲城法院干警再一次踏进了小许的家门。这一次,小许在家,并痛快地说自己已经从外地回来,期间没有挣下钱,但愿意分期偿还剩余的案款,跟着执行干警来到了蒲城法院。
执行干警电话联系小玉,她称事故已经很长时间了,剩余的案款也不多,这次一定要清偿完毕才可以。而小许还是一次性拿不了全部案款,要还只能分期还。小玉需要案款来偿还她欠的医药费,小许有还款意愿,态度也很诚恳。执行干警为难了,是强制执行小许,采取拘留措施,还是再次做小玉的工作,达成分期履行的还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