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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全力维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近日,渭南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季交通安全夜查统一行动,严查严处各类突出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现将2024年4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因交通事故、酒后驾驶等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名单和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4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因交通事故、酒后驾驶等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共计262人,具体名单如下:
案例一: 2024年5月3日1时许,高新交警在高新东路与东风大街十字开展重点违法查处工作时,对黄某驾驶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发现黄某涉嫌酒后驾驶。经检测,黄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9.1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民警询问得知,黄某当晚与朋友吃饭时喝了点啤酒,心想夜色已深,应该不会有交警,便心存侥幸驾车回家,不料半路被交警查获。最终,交警依法对驾驶人黄某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二: 2024年5月23日7时许,大荔交警在安仁街道开展重点违法行为查处时,对丛某驾驶的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进行检查,发现丛某涉嫌酒后驾驶。经检测,丛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经民警询问得知,丛某前一天晚和朋友聚会时喝的酒,22时左右结束就回家睡觉了,第二天早上开车去送货,以为睡了一觉,应该没事了,没想到隔了一夜仍是酒驾。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丛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拘留15日。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渭南公安交警加大警力投入,加强路检路查,强化夜间时段、农村地区执法检查,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查处、除风险、大曝光,从严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驾车安全风险高,为了自身、亲朋好友和公共安全,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切勿以身犯险!切勿以身试法!亲朋好友也要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共同做到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渭南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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