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第一类:具有城区户籍(不含空户、挂户)的适龄儿童。
资料要求: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登记户口信息一致;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学生所在户口簿、父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明)。
(2)集体户:户籍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少年,截至2024年8月31日须落户满一年及以上,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2024年7月—8月期间渭南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
第二类:父母在城区有住房或购房的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具有城区合法房产的,学生户籍必须出生登记在老人户口簿且从未迁移过)。
资料要求: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一致)。
(2)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同时附交款票据、银行还贷流水证明)。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学生所在户口簿、父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
第三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资料要求: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一致)。
(2)居住证(由临渭常住地派出所出具,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学生所在户口簿、父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明)。
第四类:就业经营人员子女。
资料要求:
截至2024年8月31日前,父母已在城区连续实际经营满一年及以上。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一致)。
(2)营业执照(查验时仍登记在册);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学生所在户口簿、父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
第五类:不满足以上四类条件的可选择第五类。
需提供资料: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登记户口信息相一致)。
(2)和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
(3)务工证明,家长本人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
1.学校招录办法
按照户籍、房产、随迁子女和门店经营的先后顺序规范入学,每类录取完后尚有剩余学位的可招录下一类学生。若本类入学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按照本类积分从高到低招生录取,直到学位占满为止,超出部分由中心校统筹调配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积分排序办法
(1)满足一类、二类条件的学生,学校要全部接收。
(2)第三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父母在临渭区居住时间(以居住证连续时间为准,每月积2分)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累加。
(3)第四类就业经营人员子女入学,各校要根据父母在临渭区城区就业经营时间(以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每年积6分,不超过24分)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累加。
(4)第五类其他人员子女入学,要根据父母一方务工时间(每年积6分,不超过18分)、租房时间(每年积6分,不超过24分)、孩子在临渭区城区幼儿园或小学就读时间(幼儿园就读时间证明由学校在平台查询,家长不提供资料)等条件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累加。
注意:户口簿、居住证、不动产证(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签发或变更日期截止于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