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1.第一类:具有城区户籍(不含空户、挂户)的适龄儿童。
资料要求: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登记户口信息一致;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学生所在户口簿、父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明)。
(2)集体户:户籍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少年,截止2024年8月31日须落户满一年及以上,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2024年7月—8月期间渭南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
注:全家户口簿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以下非正常户籍不作为按学区入学的依据,应回实际户籍所在地就读。
①孩子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②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
③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
2. 第二类:父母在城区有住房或购房的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具有城区合法房产的,学生户籍必须出生登记在老人户口簿且从未迁移过)。
资料要求: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一致)。
(2)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同时附交款票据、银行还贷流水证明)。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学生所在户口簿、父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
3. 第三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资料要求: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一致)。
(2)居住证(由临渭常住地派出所出具,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学生所在户口簿、父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明)。
4. 第四类:就业经营人员子女。
资料要求:
截至2024年8月31日前,父母已在城区连续实际经营满一年及以上。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一致)。
(2)营业执照(查验时仍登记在册);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学生所在户口簿、父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
5.第五类:不满足以上四类条件的可选择第五类。
提供资料: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登记户口信息相一致)。
(2)和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
(3)务工证明,家长本人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