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装修好了等待乔迁之喜,没想到订好的电器却落了空。昨天,多名乐清市民向温都新闻热线88868886反映,称他们遭遇了购买电器陷阱,眼看着新房即将入住,却被电器迟迟未到给耽搁了。温都记者就此进行了了解。
在商场购买电冰箱
付款后却迟迟等不到货
今年6月,乐清市民叶女士在苏宁易购乐清正大广场店看中了一款电冰箱,之后便与店内导购黄某联系购买。两人经过商谈,叶女士支付6000多元订下了该款电冰箱。“当时对方提供的支付宝收款码,下方写着乐清市正大城苏宁易购字样。”叶女士以为是正式的付款渠道,就进行了支付。但让叶女士意料不到的是,电冰箱却未在约定好的时间送到。叶女士去店里打探后发现,自己支付的电冰箱货款被黄某侵占,并且还有不少人跟她有相同遭遇。
付款码非商场所有
20多万元进了导购腰包
乐清市民林女士也遭遇类似电器购买陷阱。今年6月,林女士父母去苏宁易购乐清正大广场店购买家电,通过店内导购黄某选购了7件家电下单。因为林女士在外地,在其父母确认无误后家电货款由林女士支付,随后黄某当场开出带有苏宁易购乐清正大广场店收银章的收据,由林女士父母带走。“只收到两件家电,剩余家电都没有送来。”今年7月,林女士了解到是导购黄某出问题,没有将货款交予店内。
乐清市民蔡先生的经历与林女士类似。“新房都弄好了,就差最后一步,结果卡在了电器没送来上。”蔡先生表示,他也是到苏宁易购乐清正大广场店购买家电,在店里支付了电器款项,并且有收款凭证,盖有该店收银章。
根据多名受害人反映,他们在苏宁易购乐清正大广场店购买了电器,所付款项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大部分没有收到电器。据统计,目前涉及人员有20来人,总金额20多万元。
通过几名受害人提供的收款码,记者扫描进去,写着的是“乐清市正大城苏宁易购(*健)”,是个人的收款码。对此,林女士表示有些大意了,没有注意到这是个人收款码。而蔡先生则表示,当时在店内购买并且有盖章的收款凭证,按照对方导购要求支付,以为每个导购都有商家收款码,没想到其中有陷阱。他认为,这说明苏宁易购乐清正大广场店自身管理存在着重大的漏洞。
受害人集体维权
目前与商场协商未达成一致
据了解,林女士等人目前已经组成维权群,与苏宁易购乐清正大广场店开展协商。从林女士等人反馈的情况来看,苏宁易购乐清正大广场店提出按10%到20%支付赔偿,或者是介绍亲友到该店购买一定金额的电器后,才能顺利获得赔偿。对于这些条件,林女士等人表示无法接受。
苏宁易购乐清正大广场店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与受害人开展协商,但双方就解决方案谈不拢。有关黄某的事情,公安部门已经介入,案件还没有定性。
乐清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相关民警表示,具体情况要问苏宁易购乐清正大广场店,案情不方便透露。
林女士等人表示,黄某的行为不仅仅是侵占,还涉及诈骗。苏宁易购乐清正大广场店对此也有推卸不了的责任,特别是一些受害者都是在店内下单,拿到的是店里正式的收款凭证。接下来,他们会用法律手段继续展开维权。
律师说法
浙江井朗律师事务所主任、鹿城政协法律服务团团长陈文俊:
一、作为消费者来说,到商家消费,是与商家建立买卖关系,有理由相信货款就是打给商家的,商家没有按照约定供货,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导购员(销售员)捞的钱是货物所有人商家的钱,受害者应该是商家货物所有人。理由是买卖合同已经达成,导购员(销售员)是商家货物所有人委派其销售,履行的是职务行为,故导购员(销售员)已涉嫌职务侵占罪。
三、商家的赔偿方案,肯定不合法也不合理。首先要百分之百退还未供货的金额,并承担违约责任。至于违约金,以补偿消费者实际损失为原则,比如说装修延期造成损失、购买替代电器造成的差价损失,或者是利息损失等等。
四、导购员(销售员)的行为,谁指派或谁管理约束的单位,应当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还要其退赔。因该行为已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责。
五、建议消费者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履行证人作证义务,严惩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