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8月9日19时30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院内警灯闪烁,一声令下,交警、巡特警迅速奔赴辖区任务现场。同时,其他县(市、区)交警大队同步启动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第二次集中统一行动。据了解,8月9日当晚,全市共启动执法检查站、临时检查点69处,出动警力1350人次,出动警车130台次,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1270起,其中酒醉驾17起,“三超一疲劳”21起,无证驾驶35起,非法改装5起,“两超一违”23起,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载人超员17起。
“您好,酒驾整治,请配合吹气。”行动当晚,在310国道与西潼路西200米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执勤民警手持酒精检测设备,对来往车流逐一进行酒精吹气检测。一辆从东向西行驶的EE1***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过检查点时,因涉嫌超载被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对该车辆进行称重检测。检测结果为124.78吨,而该车核载49吨,超载154.65%,是名副其实的“百吨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法对驾驶人井某处以罚金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要求其进行卸货转运,对司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在高新区东风大街贸易广场南门附近,多辆警车警灯闪烁。“骑乘电动自行车请佩戴好安全头盔,一盔一带安全常在,骑行安全最重要,安全头盔要带好。”执勤民警对查获的不戴头盔电动车骑乘人员反复进行劝导。这时,由东向西驶过来一辆载了两大一小的电动自行车,民警熊飞虎立即上前拦住:“骑电动车怎么没戴头盔?而且电动车前面带的孩子,后面还坐个大人,超员了啊!”熊飞虎对两人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再次强调骑行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在临渭区乐天大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与大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分别抽调部分警力在各自辖区主要路段设置检查点,开展异地交通执法行动。针对夜间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过往车辆逐一排查,有力的打击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为市民夏夜出行营造了更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在韩城市临时检查点,韩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酒驾醉驾、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采取边查纠边宣传的方式,民警手持警务喇叭向广大驾乘人员和过往群众“硬核”喊话:“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后开车是法,醉酒开车是犯罪……”
在白水县餐饮娱乐场所、夜市周边道路、辖区主要干道等地,白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不定点、不定时”的方式,严厉查处酒醉驾、无牌无证、“飙车炸街”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在保持城区整治力度不减的同时,重点将管控触角向农村道路延伸,紧盯“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及农村“两违”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来源:渭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