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民警对三四轮电动车的合格证、购进渠道、供货方资质、进销货台账、执行标准以及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及拼装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在售车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商家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在销售过程中,切勿将手续不齐全、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投放市场,不得违法改装车辆,坚决禁止销售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同时,民警还积极向前来购买三、四轮电动车的群众进行普法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驾驶非合规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性,自觉抵制驾乘违规低速电动车。本月共开展联合检查9次,发现非法销售商5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并对发现的违法销售商家进行了现场处罚。 1、临渭区固市镇韩猛猛售后维修店:销售的绿驹电动鞍座不合格。
2、陕西飞武博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部分电动车鞍座长度不符合国家标准。
3、建设电动三轮销售部:销售的电动车与产品的合格证参数不符。
4、临渭区闫村镇绿驹电动车经销部:销售三、四轮电动车无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5、高新北区雅迪电动车销售店:该店未建立购销进货台账,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