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中增加相关内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明确要求各医疗机构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中增加说明血液来源、无偿献血政策和感恩献血者的相关内容。此举使无偿献血宣传工作更具针对性。
《通知》要求,医护人员在患者及家属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时,应对知情同意书内容进行主动告知,使患者及其家属理解输血治疗的重要性及血液来源的来之不易,促进全社会共同营造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
增加内容中这样写到:“您所接受输血治疗中的血液均来源于社会爱心人士无偿捐献,您在医疗机构所支付的临床用血费用是采供血机构为确保血液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在采集、检测、制备、存储环节中产生的成本费用。最珍贵的血液是免费的。
在此,我们衷心感谢每一位献血者,正是他们的无私奉献,为您的治疗提供了宝贵的血液资源。我们也呼吁您和您的亲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能够自愿加入到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接力善举、传递爱心。同时我们提醒您,如果您或您的直系亲属曾经参与过无偿献血,您将享有同等医疗状况下优先用血的权利和按照相应政策在医疗机构减免临床用血费用的权利”。
下一步,各医疗机构主治医生将耐心细致为输血患者宣讲无偿献血相关政策,让用血者感谢献血者的爱心,支持无偿献血,加入无偿献血队伍中,营造无偿献血、无上光荣的良好氛围,助力我市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