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提式灭火器。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25家企业生产销售的3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灭火剂充装量检查、20℃温度喷射性能试验。
(二)消防应急灯具。在西安、咸阳、渭南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13家企业销售的2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基本功能试验。
(三)防火门。在西安、咸阳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四)有衬里消防水带。在西安、宝鸡、咸阳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6家企业销售的1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五)消防水枪。在西安、宝鸡、咸阳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5家企业销售的6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六)灭火毯。在西安、渭南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4家企业销售的6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七)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16家企业销售的22批次产品。抽查发现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报警动作值、方位、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跌落试验。
(八)防火玻璃。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4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同时,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对专项抽查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及企业进行了公开通报。
附件:2024年消防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