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认定对象。具有我省户籍的考生,拟将本人在外省取得的高中学考合格考成绩转入我省,应持转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高中学考合格考成绩证明(证书、成绩报告单等,以下简称“外省成绩证明”),申请我省相应科目高中学考合格考成绩的转入认定。我省不受理非陕西户籍考生成绩转入认定申请。
转入认定科目。包含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10科省级统考科目。市级统考科目的转入认定,由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
成绩转换办法。我省高中学考合格考省级统考科目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E等为不合格。外省成绩转换为我省成绩的规则如下:
凡申请外省成绩转入认定的考生,其需认定的考试科目经我省认定为D等以上(含D等),不允许再报考我省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