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采取流窜作案的方式,用锤子、撬棍等工具砸破车窗、撬门锁、拉车门等方式窃取车内现金、烟酒、手机等财物。该类案件有以下特点:一是犯罪分子多为无业的青少年,且多为犯罪团伙作案,有人负责望风,有人实施破坏和盗窃,成员之间分工明确;二是作案地点有规律,多在路边停车位、无人看管的停车场等地;三是作案时间集中,选择深夜、凌晨或者节假日等人流量少的时间段。在人们警惕性低,周围人员活动少时,犯罪分子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这类行为不仅使受害者遭受直接财产损失,修复被破坏的车窗等还会给受害者带来额外经济负担,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正常生活秩序。
2023年以来,渭南两级法院审理采取砸玻璃、撬车门等手段盗窃车内财物案件23件31人,涉案车辆156台,盗窃财物价值共计70余万元,造成车辆损失8万余元,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7人。该类案件的审理,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彰显了法院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群众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