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临渭区天一租赁站与被执行人马军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马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临渭区天一租赁站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马军下落,并协助法院传唤到被执行人,或者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且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向提供线索之人奖赏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十。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同时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18992317588
联系人:孙泽山
蒲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