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向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移交了华阴市某生活馆“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一案”, 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指定华阴市文化和旅游局查处。
经华阴市文化和旅游局调查,华阴市某生活馆租赁三门峡市某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的旅游客车,并组织三门峡业务人员高某某招徕游客参加其场馆购物活动,该生活馆以推介、宣传产品等经营活动需要组织旅游,未通过依法设立的旅行社进行,自行开展旅游活动从事旅行社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华阴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华阴市某生活馆作出罚款人民币1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对该生活馆负责人员杨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孟某作出罚款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