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为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陕教基办〔2026〕2号)和《渭南市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规范公办学校招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学区划分范围招生,学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公示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在相对就近学校协调安排入学。严禁收取“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 (二)规范民办学校招生。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坚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在审批区域内招生,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在区教体局等有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严禁收取“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三)落实免试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面试、评测、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严禁以各类证书、证明作为录取依据。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四)规范学籍管理。严格落实学籍管理规定,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行为。严格规范转学流程,城区学校不得私自接收转入学生,确需转学的学生,8月25日—29日携带相关证明(户口本、居住证明等)在区教体局招生服务咨询点(西安路小学)登记,由区教体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一)依法保障入学权利。凡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学生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8月25日前携带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户口簿等资料向户籍所属辖区中心校申请延缓入学,中心校审批后提交区教体局教育股(406办公室)审核,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各校要严格落实“七长”责任制,实施控辍保学五项制度,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二)保障随迁子女有序入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三)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根据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分别提出安置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到普通学校就读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确保接受义务教育,并全部纳入学籍管理。(四)保障其他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区教体局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各校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做好辖区内已脱贫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原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学生、少数民族子女、孤儿、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五)推进“长幼随学”服务。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实施“长幼随学”,但不得自由择校。在学校学位能够满足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区教体局线下咨询服务点提出申请,区教体局结合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一)报名方式。 统一使用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家长通过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登录报名。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7月17日—7月20日设立线下报名登记点,为家长提供一站式报名登记服务。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初中七年级新生必须为202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1.户籍类:指学生具有临渭区户籍,根据学生户籍和居住房产是否在学区内,分为三种情况:房户一致、房户不一致及其他。其中“房户不一致”细分为户籍类和房产类,“其他”细分为经营类和务工类。2.随迁子女类:指学生户籍在临渭区外,但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居住、经商或务工。根据户籍所在地分为三种情况:跨省随迁、省内跨市随迁和市内跨县区随迁。每种情况中均包含房产类、居住证类、经营类、务工类四种类别。3.政策准入类(线下报名审核):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1.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办法。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政策准入、房户一致、户籍、房产、居住证、经营、务工类的先后顺序录取,每类录取完后尚有剩余学位的可招录下一类学生。若下一类入学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按照本类积分从高到低招生录取,直到学位占满为止,未被录取学生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因参加区外学校报名或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报名时间,返回临渭报名的学生,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1)“居住证类”根据学生监护人在临渭区居住时间(以居住证连续时间为准,每月积1分,不超过36分)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不累计;学生监护人缴纳临渭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月积1分,不超过36分,父母同时具备不累计;(2)“经营类”根据学生监护人在学区内就业经营时间(以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每月积1分,不超过36分)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不累计;(3)“务工类”根据监护人务工时间(以务工合同为准,每月积1分,不超过36分)、租房时间(每月积1分,不超过36分)、工资流水(每月积1分,不超过36分)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不累计;学生在城区幼儿园就读每学期积1分,由报名学校查询,家长不提供资料;学生在城区小学就读每学期积1分,由毕业小学向家长提供学生学籍卡信息。1.招生范围:民办小学在临渭区、高新区范围内招生;民办初中在渭南市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2.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体局按照省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要求,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确定。3.民办学校招录办法:选择民办学校的学生必须在招生系统报名登记,每名学生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参加公办学校补报。阳光招生举报电话:督查室0913-2663751。招生政策咨询电话:招生服务咨询点0913-2058112,教育股0913-266902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