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程的爸爸 发表于 2015-2-7 22:41

首先我是一名驾驶员,我在这吐槽一下!死者为大!我们应该尊重死者,判罚对错人已经不再了,咱们只能吸取教训,既然上路了就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应该遵守道路交通规则。有些时候突然一个行人出来造成交通事故实际上双方都有责任,货车的确没有注意前方情况,车速肯定也不慢,电动车驾驶员也是没有注意观察道路情况,支线永远让着主线我记得我第一天学习驾驶知识的时候老师说的很清楚!事故责任判罚没有错,人家货车司机的确可以,赔你12.3万元!的确人道!在国外有可能这场事故的死者还要承担维修货车的费用。逝者已逝,希望大家都遵守交通规则!

Geng 发表于 2015-2-7 22:51

尤其是龙背镇的人经常从这里进进出出!

菜鸟要飞飞 发表于 2015-2-7 23:36

铁匠徐 发表于 2015-2-8 00:02

那么大滴字:禁止通行!唉……

的士江湖 发表于 2015-2-8 00:03

再不要胡说了,我全程代理此事,难道大家替我把事处理了?

gjjkj 发表于 2015-2-8 00:34

弱者不代表就是真理,有些骑电动的,真拿自己当爷了,比如非机动车道一个人没有,就是要挤在机动车道上,而且还带着孩子,像这样的撞死了算怎么回事呢!冤不冤

雪儿_S99O6 发表于 2015-2-8 00:55

死者骑车出来忘南走,逆行嘛。

雪儿_S99O6 发表于 2015-2-8 21:01

可就事故发生当天的现场目击者描述电动车主是骑在车上出来直接冲向快车道的,自己不遵守交规,大货车正常行驶你撞了大货车应该电动车付全部责任。理由是:禁止通行、逆行、抢道。货车一没有超载,二没有超速,三没有抢道,人家是空车。出于人道培多少是多少。新交通法对行人不遵守交规也是有制裁的。

明月窗 发表于 2015-2-8 23:45

一、请将路口封好,勿留那么大的通道。
二、21楼说得好。判罚对错,人已经不再了,真是惋惜。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周杰伦 发表于 2015-2-9 09:20

人家能那样判有他的道理。电动车为什么就不能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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