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匠徐 发表于 2015-4-17 14:07

握草,俺上次去临渭大队参观示范过滴,http://www.yewn.cn//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21.pnghttp://www.yewn.cn//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21.pnghttp://www.yewn.cn//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21.png

wangbing_0311 发表于 2015-4-17 15:23

小青年

喜哈哈 发表于 2015-4-17 17:51

能自首还行,好多车逃逸都找不着呢

阿君 发表于 2015-4-18 13:51

着挖完了,要判个十几年

网上渭南小编 发表于 2015-4-18 14:46

{:6_163:}{:6_163:}

海缘| 发表于 2015-4-20 13:46

{:6_150:}肇事逃逸的,不管什么情况,直接拉去枪毙!

海缘| 发表于 2015-4-20 13:46

中国的法律太轻,所以犯罪分子越来越猖狂!

屋顶上的猫 发表于 2015-4-20 23:11

法网灰灰,疏而不漏

醉墨棋子 发表于 2015-4-22 15:22

网络很强大

波波_DWTH0 发表于 2015-4-22 21:13

已自首               
页: 1 2 3 [4]
查看完整版本: (肇事人已自首)渭南新108国道4.15交通肇事逃逸协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