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兜儿 发表于 2017-7-13 08:59

喜哈哈 发表于 2017-7-13 00:28
人多就有理了?

法不责众这句话运用到实践真的很到位

雨兜儿 发表于 2017-7-13 09:02

Mudyouth 发表于 2017-7-13 02:40
现有法律偏向群众

因为这是一个重大的群体

雨兜儿 发表于 2017-7-13 09:03

家在北站 发表于 2017-7-13 06:45
怎么说也不能上机动车道呀!司机也不容易啊!何必害他们呢

一方是大意了,另一方是根本就没拿自身安全当回事

期朌阳光 发表于 2017-7-13 09:08

   就因为修路,跑上机动车道,而且还那么多人,这合适吗?这就好比一个人在公园死了,反而说安全设施不到位是一个道理,该谁的责任就该谁承担。

bobterry 发表于 2017-7-13 10:04

为什么不各行其道!!为什么

正者无敌 发表于 2017-7-13 10:35

锻炼也要注意安全

my0o 发表于 2017-7-13 10:42

三好设计 发表于 2017-7-13 11:21

我觉得真的需要一个契机,一个事件甚至一次判决来唤醒行人交通意识,机动车违规有法律制裁,行人也应该

妙可蓝多奶酪棒 发表于 2017-7-13 14:48

那些拉土车水泥罐车呢,这会需要你们

孙武军 发表于 2017-7-13 15:20

且行且珍惜,生命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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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渭南的晨跑团注意了!别让这种事情发生在你身上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