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 发表于 2011-9-19 18: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不必考虑 直接死刑!!
顶,一定要死!!!!
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杀:@:@
属于黑社会性质的团伙作案应该给主犯一个极刑 然后类推
:@:@:@:@
法律对这伙【杂碎】基本是清打请罚。绑到广场,随便收拾,限时2日,看看群众的态度。我选第一种。如果判的清了。出来乱棍打死。
当一个正常人需要法律时,你会感到法律不是为你制订的,所以现在需要大家都不正常,那是法律对你是过期的。
再来一场80年代的严打,严惩,绝对的死刑
楼上的,别那么说。视频大家都看过了吧?人的眼泪代表重生,代表执着。他们为什么会走上那条路你们想过没?那些文章大家一定看过吧,村里左邻右舍怎么说的?别只从表面下定论。人生孰能无过。你们再回头看看这个社会,他妈李刚儿子撞死人才他妈判了3年刑,一男子为筹钱给她女朋友治癌症,盗窃一辆电动单车而入狱,判了4年。2010年11月12日,他两人在监狱里举行了简单的婚礼,这场童话般的婚礼,却让在场的数百位嘉宾潸然泪下。偷辆电动车刑期4年,李刚儿子撞死人才3年。在中国一条人命还不如架电动单车。看到这些我真无语了,他妈什么社会。再说了他们才多大啊?
醉清风 发表于 2011-9-22 08: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令人发指!!!格杀勿论!!!
要求召开公开处置大会 当场凌迟!!
然后放一群野狗把他们全吃光
唉。。。这就是中国人啊!老兄,有点人性行吗
四5——10年徒刑太轻了
直接枪决了吧